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
为引领带动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贡献度,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团支部的组织活力,现将2021年6月份主题团日活动的具体通知如下:
一、团日(会)主题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十大上的重要讲话,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而不懈奋斗。
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在社会各界特别是科技界持续引发热烈反响。习近平强调,坚持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握大势、抢占先机,直面问题、迎难而上,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学习参考链接:http://cpc.people.com.cn/n1/2021/0531/c64387-32117659.html
2、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学习《条例》专题组织生活或“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研讨,将《条例》精神落实到支部工作当中。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依据,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学习参考链接:http://www.12371.cn/2021/04/30/ARTI1619766049474780.shtml
3、积极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增强师生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部署,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各支部需按照要求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了解师生需求,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带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学习
“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学习为每月主题团日(会)规定动作,请各级团组织督促支部团员每周按时参与完成学习内容,校团委将对各学院、校区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作为团学工作考核依据。
二、开展时间
2021年6月30日之前。
三、参加对象
全校共青团员。
四、相关要求
1.稳妥推进落实。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需要,各基层团委应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指导安排,稳妥推进主题团日(会)教育。
2.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团组织要根据通知精神,严肃认真开展学习活动,确保学习到位、流程完整。
3.确保教育实效。主题团日(会)是落实团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实际举措,是强化团员意识、发挥团组织教育主体作用的具体安排,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和全体团员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发挥实效,注重长效。
4.严肃考核评优。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对各支部团日(会)开展情况进行考评,评选出2个主题团日(会)作为本月学院(校区)优秀主题团日(会)进行展示,评选出的作品可参与“校优秀主题团日”的评选。
五、材料报送
1.各学生团支部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signin )的三会、团日模块录入并提交本月团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所有支部提交截止时间为月末最后一天。
2. 基层团委、团总支应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对支部提交的主题团日进行审核同时开展评优认定,相关认定工作应在次月10日前完成。
3.主题团日开展完毕后,各团支部应及时将主题团日的新闻宣传稿或推文发给所在单位团委审核把关后推荐至校团委组织部,校团委将择优进行宣传报道。
4.各团支部如参与评选每月校优秀主题团日,还需提供其他附件支撑材料,包括汇总表、现场照片2-3张或小视频、Word版稿件等。材料报送截止次月12日。
联系人:柳晓阳
邮 箱:tuanwei@qust.edu.cn
电 话:88957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