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
近期,按照“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工作安排,将做好2023年低收入家庭毕业生的工作提示如下:
一、帮扶对象
1.以建档立卡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以及其他由学校认定的家庭困难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需要就业帮助的毕业生。
2.考研、专升本、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自由职业、出国、非2023届毕业生等情况不算入当年帮扶工作范围。
二、工作内容
以毕业班团支部为单位,向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推荐需要得到就业帮扶的低收入家庭学生1至2人,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进行筛选,按照附件2内名额分配情况进行最终选定,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的团干部需与选定学生结对,每名团干部每年与1至3名拟就业的低收入家庭学生结对,切实做好摸清就业意向、提供就业指导、及时推荐就业信息、持续跟踪服务等工作,结对完成后请填写附件3,于12月20日前发送至团委邮箱,邮件请以“学院+2023届毕业生结对帮扶”进行命名。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要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提早谋划、建立台账,召开结对帮扶工作专题推进会,认真细致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于2022年12月20日前在“团团微就业”小程序完成2023届学生结对工作,启动结对帮扶工作。
2.后期,团省委将不定期抽查,重点抽查就业真实率、是否经过团支部推荐、团干部是否给予真正的帮助关心等。
3.抽查过程中,对于发现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误差率高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将约谈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对于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学生满意度高的学校,省级团委给予通报表扬,并推荐申报团中央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工作“优秀基层团组织”“优秀团干部”。
4.“团团微就业”小程序已开放,请继续帮扶2022届未就业学生,12月31日前可更新就业帮扶信息。
联系人:刘国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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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88957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