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规范发展团员工作,提高发展团员质量,根据团中央《关于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的工作提示》、团省委《关于开展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2年发展团员情况核查工作。
一、时间安排
2023 年 4 月 17日—4月 28 日
二、有关要求
1.核查范围
(1)全面普查2022年新发展团员;(2)按照《关于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问题处理办法》要求,全面完成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的存量团员身份认定工作,录入操作见《关于重新认定入团时间团员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操作说明》(附件1)。①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根据2022年10月份上报的《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团员情况统计表》完善《山东省2022年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团员情况统计表及台账》(附件2,共2个表)。②在2022年摸排认定基础上,再次全面摸排。如上年度有遗漏,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填写《山东省2023年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团员情况统计表及台账》(附件3,共2个表)。③以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为单位全面摸排情况,汇总申请核发团员编号情况表(附件4,共2个表)。 ④针对全部团支部完成《各支部团员情况基本统计表》(附件5)中的统计数据。
2.核查内容
针对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入团程序合规性、入团手续规范性等(附件6),既查摆问题、补足短板,也总结经验、互学互促。其中,入团志愿书是首要团员档案,要对照范例(附件7)从严做好检查。
三、工作安排
1.启动核查。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须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深度做好情况摸排。
2.立行立改。坚持问题导向,对发展团员工作程序和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形成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做好整改落实。入团志愿书一般不得涂改,如入团志愿书确需进行必要修正,应由团组织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加盖公章,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3.处理处置。坚持宽严相济,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团内规章相关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稳妥分类处置。
4.情况报送。请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于4月28日之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纸质版盖章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2003室),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tuanwei@qust.edu.cn。
共青团万象城allwincity官网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